一位小姐問我:什麼情況下可以證明兩個人相愛?
我反問她:妳有沒有這種經驗,當雷雨交加時,妳會想到他是否被淋濕了?
當妳在欣賞月光美景時,會想到如果他能在一起不知道該有多好?
這位小姐點頭了...
對!就是這種感覺,
關心和渴望分享帶來了愛的感覺.
相信任何一對戀人從認識的當初都渴望天長地久,
然而為何總是會面臨相愛容易相處難的狀況呢?
因為在初陷情網時,兩人都極欲了解對方,也渴望被對方了解,
所以在逐漸接近的過程,雙方都展現了絕佳的魅力和耐心.
當雙方了解到某一程度時,吸引力減少了,
愛、關心和渴望分享的習慣減少了,
因此相處上開始有了現實生活的摩擦.
如果你問我,什麼是維持長久相愛的神秘力量?
我的答案是信任.
如果信任多於愛,這份愛情比較容易持久.
許多失戀的故事,除非真的彼此不合而分手,
否則在相愛中的若因誤會、猜忌而禁不起考驗,
均肇因於相愛卻缺乏信任.
所謂的信任,就是...
對自己有信心、對戀人也有信心.
對戀人而言,信任比相愛重要,
那怕是一個約會準時的習慣,說話算話的承諾,或接受解釋的雅量等,
都正在累進雙方的愛情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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