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還是要給小龍女一個讚,妳真的很用心也很積極,而且其實妳很有號召力的!
我對公益團體募款不均和不徵信的狀態也很好奇,
但一直到昨天參與一個會議,才了解許多公益團體之所以不主動提供徵信的資料,
除了沒有責信的自覺之外,真正的問題是在於主管機關根本沒有統一的會計規則或是募款的實行細則,
這樣的說法並不是要為不願意對外公開資訊的公益團體開脫,
只是法律畢竟是這個社會道德的最後一道防線,如果未來我們的體制能夠更健全,
不僅賴皮的人會被逼著遵守,許多守法的乖寶寶的團體也才有機會做得更好,更能得彰顯!
不過在這個大家對捐款捐物法規莫衷一是的狀況下,其實也還是有人默默地在做這件事,
而且我覺得他們對公益團體自律的要求不僅只於捐款捐物和財報,也同時希望能要求服務績效的透明,
這個團體叫做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他們的網站是http://www.twnpos.org.tw/,
他們要求加入這個聯盟的團體達成以下的指標,我覺得很可以作為大家未來在考慮捐款對象時參考的項目,
1.組織的非營利原則: 1.1本組織願意堅持不分配結餘給予組織運作相關人員
(大家可以觀察一下,某些公益團體的經營愈來愈趨向家族化,這也許就不是很健康...)
2.組織的治理與監督: 2.1本組織願意建立符合組織發展的決策機制及管理制度
2.2本組織之理(董)監事會承諾負責監督組織管理及財務預算,發揮治理監督功能。
3.募款誠信: 3.1 本組織承諾在募款活動中所提供的相關資訊為真實、可靠、不誤導他人,並與組織使命一致。
3.2 本組織承諾將募款成本控制在合理的範圍內。
3.3 本組織承諾對於募得款項之捐款資料辦理徵信,但對捐款人個人資料嚴加保密。
3.4 本組織願意公佈所募得捐款額度及其使用流向。
3.5 本組織願意公佈捐款使用成果。
4.服務績效: 4.1 本組織承諾達成工作目標,展現服務績效。
4.2 本組織願意訂定具體服務目標,並提出適切的評估方法,展現服務效益。
5.財務透明: 5.1 本組織願意每年公佈年度收入與支出,提供正確、及時的財務報告,並接受監督和諮詢。
5.2 本組織願意定期公開組織經費流向
(在這裡我想說一句話,其實有大部份的公益團體不是不願意公佈,只是人員流動率高再加上沒有明確會計原則,大部份的公益團體又找不到合適的會計師提供專業協助,提供的也可能是有問題的財報,資產負債對不起來,所以很困難...)
6.資訊公開: 6.1本組織願意主動將業務相關資訊以社會大眾容易取得的方式公告之。 (例如網站或紙本的財報與公報)
6.2本組織願意對於社會大眾針對組織運作(諸如募款行為、經費流向、服務績效)等議題的
詢問,積極且正確的回應,以尊重大眾知的權益。
7.利益迴避: 7.1本組織承諾與組織運作相關人員均主動迴避任何組織與個人之利益輸送
(如果公益團體曾以高層的私人名義購地投資,或借公益團體之名,為背後集團購地投資的,其實也很有爭議)
話雖如此,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目前正式的會員也只有178家。
根據他們的估計,目前全台灣的公益團體登計有案的有超過4萬家,
實際在從事服務的大約有1萬家,只有178家願意公開資訊,其實是少的非常可憐的,
公益團體沒有參與的理由很多,可能是規模太小,缺乏專業人力,
也有些中小型團體在接受輔導中,努力地想要轉型,
當然也有些公益團體自認募款能力已拔尖,根本不願接受外界檢視監督...
寫得落落長,其實只是想跟大家分享一些我的學習和發現,
公益團體的知名度,當然有可能是他們的品牌和聲譽都很好,
但募款的能力高,並不意謂著他們就有能力作出能跟募款相稱的服務。
我很喜歡桃園縣真善美社會福利基金會的陳文卿執行長的一段話,就作為這段分享的結尾吧,
「服務紮實和受肯定的專業才是根本,有好的本質,行銷才會作得長久。」
下次當大家又看到捷運、公車站的燈箱上有公益團體的廣告時,
除了被那些弱勢團體的影像感動之外,或許可以再認真想想這些募款團體資訊公開的程度,
當愈來愈多的捐款人不再只是出於同情或積陰德等被動的想法捐錢,
而是期待用捐款改變這個社會失衡的景況時,
我們就愈有可能透過公民的力量要求公益團體精益求精,
改變目前資訊不對稱的狀態!